宁波“北仑持刀驾车伤人案”犯罪嫌疑人王存益批捕

 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宁波市北仑区检察官方微信消息,10月12日,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“北仑持刀驾车伤人案”犯罪嫌疑人王存益批准逮捕。

  10月6日23时15分,北仑春晓故意杀人案嫌疑人王某某被抓获后,经公安机关连夜全面调查取证和全力侦查审讯,相关案情通报如下:

  经查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(男,1976年7月出生,北仑区春晓街道慈岙村人)于10月6日中午,应约至春晓街道某农家乐聚餐。餐后,王某某在醉酒状态下又去一KTV继续喝酒,期间,因口角与同行人员陈某发生斗殴,经朋友调解散去,当时双方均未报警。

  通报指出,10月6日18时许,王某某为报复行至陈某家楼下超市购买了两把水果刀,并持刀至陈某家,发现陈某不在,便用刀致伤陈母后逃窜。后王某某在陈某家楼下持刀抢走一辆汽车,途经垛子岭隧道时,撞到一名骑电瓶车的路人,拖车行进中引起车辆燃烧,遂弃车继续逃窜。王某某逃窜至大海线路口时,持刀致伤2人,并抢走一辆教练车,逃窜中撞倒9人,持刀致伤5人。后躲至北仑朋友家中,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
  警方10月7日通报,该案致3人死亡,15人受伤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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